全区污染减排先进集体、全区环境监察工作先进集体、全区排污申报数据库汇审工作一等奖……近年来,吴忠市生态环保工作获得的殊荣不少。如此耀眼的成绩单,全因该市有一支能吃苦、讲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。
“要打造一个天蓝、地绿、水秀的美丽家园,我们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。”10月25日,吴忠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马晓明说。走出去、请进来,集体学、大练兵,这些看似简单的学习“攻略”,已成为吴忠市环境监察支队提升自身办案水平的“秘诀”。为坚决杜绝环保“一刀切”,一直以来,吴忠环境监察支队采取联合区域执法、交叉执法等机制,推行“明查与暗查、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、昼查与夜查、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、晴天查与雨天查”相结合的检查方式,立足现场细致核查,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进行处理处罚。
2017年7月1日,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,监测到太阳山辖区一家煤化工生产企业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,便下达了《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》,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,并作出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半个多月后,在复查中,该公司外排废气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,环境违法行为仍未改正。
“按照新《环保法》要求,应该对该公司实行按日连续处罚。但新法实施不久,我们还没有办理过类似案件,实施难度比较大。”马晓明介绍,为强化执法力度,支队专门成立专案组,研究按日连续处罚相关法律法规、办案程序、证据要求、文书格式等。经过努力,对违法公司作出按日连续处罚决定,累计罚款120万元,倒逼企业转型升级,加大污染治理,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。“这是吴忠环保历史上首个处罚突破百万元等案件,实现了按日连续处罚案件零的突破。”马晓明说。据介绍,该案作为2017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案例参加评审,吴忠市环境监察支队获得全区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。
2016年至今,吴忠市累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20833人次,现场检查企业7553家,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10家,罚款3913.4175万元。实施查封扣押案件73件、限产停产案件16件,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件、行政拘留案件12件。(记者 马照刚)